蔡德芳
器物類 - 商業財產
碑碣拓本
1872~1872
寬:94 x 高:201 (cm)
原碑尺寸(寬):84.00 , 原碑尺寸(高):171.00 , 原碑尺寸(厚):13.00
夫有其舉之,莫使之廢,利用修。若廢之已久,至無憑藉,而後興□修也□創。
斯橋自嘉慶十有七年邑主楊公桂森,擇地創始;踵而修之,率以為常。迨同治元年三月戴逆陷城,□□□□,鹿港防堵維嚴。群賊南來,賴有長溪亘隔,截流斷我失宜,因廢之;以制民變,則斷之以禦寇。斯橋所繫,誠匪淺也。越二年十月告平,□□□□眾議興造,輙阻於費鉅,熟以東衝北裂,溪界變遷,駸駸乎崩及墳塚。歷官斯土者,蒿目時艱,心焉悼之。
茲幸廳憲李公鍾霖蒞任數月,相度地形,毅然舉事。以上年十月興工,諭飭監生施閣簪董其事;務要規模堅壯,基址宏深。又復鑿流填隙,引歸舊路,以期一勞永逸。凡四閱月而工竣,計縻洋番壹仟捌佰玖拾員。除由廳署籌款充用外,尚不敷玖佰柒拾員,仍是例貢生黃禮恭充抵洋番捌佰員,其餘壹佰柒拾員由施閣簪自行墊完,逐條造冊繳案。則信乎創之功為大也。
橋成之日,觀聲載路,風景一新。採而紀之,百年後,猶頌公之德弗衰。
旹同治拾壹年元月榖旦,文開書院掌教舉人蔡德芳謹撰。
採拓
登錄號:19580010191
本物件為西元1872年(同治11年)重造利濟橋碑記;利濟橋橫跨鹿溪,西元1812年(嘉慶17年)彰化縣知縣楊桂森創建,為鹿港防衛屏障;西元1871年(同治10年)鹿港海防同知重修,次年完工。橋成之日,撰文述其始末,勒石以頌造橋功德,即成為本物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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